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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
造成残疾 1、生活护理费【32条2款】【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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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遭遇工伤而导致残疾的,在工伤认定结论下来之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向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一般有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报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帐号等)来申请工伤待遇,待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之后,就会收到伤残赔偿费用。
参考如下法条主张赔偿。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从损害赔偿的角度出发,可以把残疾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种情况。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致人残疾的赔偿可分两步进行。在治疗期间先按一般伤害进行赔偿,在治疗终结进行伤残鉴定后再根据伤残情况进行。残疾赔偿除应先按一般伤害进行赔偿外,还应赔偿下述几项费用: 1、特殊治疗费这是指治疗残疾的特殊费用,如安假肢、假眼、假牙等。 2、残疾用具费这是指残疾者为方便生活、工作购买残疾用具而支出的费用。常见的残疾用具有轮椅、拐杖、助听器等。 3、被人的生活费根据《》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害他人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致害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侵害他人身体致其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的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助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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