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职工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享有的是社会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
有的。可以拿着孕检证明等等的有效材料跟公司申请。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2、由此可见,妇女生育期间的产假是法定的,不管其生育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过,生育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权利人只能在婚姻关系建立后的某一时间段内生育子女,并且必须取得人口管理部门颁发的准生证明。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能享受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3、因此,虽然只要有生育事实就应当享受产假,但鉴于未婚生育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而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等相关待遇。
1、女职工未婚生育有权享受产假。单位不能以女职工未婚而剥夺她们法定的权利; 2、在此并没有区分已婚女职工与未婚女职工,也就是说,只要是女职工,就享有产假; 3、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4、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人已浏览
702人已浏览
372人已浏览
3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