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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就1次。特殊情况可能会多次评估。评估机构不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六条,房地产价...
一般就1次。特殊情况可能会多次评估。评估机构不是被拆迁人协商选定,而是征收方直接指定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十六条,房地产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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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评估结束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应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果能达成一致,就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般协议签订后即可获得补偿。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评估费是参照电动车的具体价格而定,具体需要咨询有关评估公司。原告垫付评估费是法律规定,该笔费用根据诉讼结果来由一方进行最终担负。
动迁合同签完了也可以找,但要通过法律程序而不是找合同中的另一方。动迁合同在最后一款中都明确说明申请行政复议的法院。从今年开始征收单位的主体为人民政府。按理说对待被征收人的政策与补偿都是一致的。但在征收最后对“钉子户”往往都要给予更优惠的政策让其早日搬家。这也是令政府头疼的一件事情,对于百姓而言“先走的吃亏后走的占便宜”的概念会慢慢加深,如此恶性循环下去,征收工作将愈发艰难。征收办法中从来没有对不平等的补偿有任何相关规定,为了一视同仁,新征收办法也没有废除强制执行一说,但在真正执行时也是困难重重,这无疑助长了“钉子户”的气焰。对于有特殊情况的“钉子户”我们应该给予一定照顾,政府不能至百姓生死不顾。但对于不讲理的“钉子户”政府将坚决采用强制手段。没有评估单位参与征收是不可理也不合乎新征收办法规定的,如涉及参考评估价格,可申请政府出具有资质部门对你处房屋的评估价格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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