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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
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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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分配; 6、制定清算报告,报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7、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成立清算组因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会决议解散时,按照《》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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