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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事实上,合同虽然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却并非是具有不可变更的强制性的,也就是说,在一些情况下,咱们签订的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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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终止,取决于合同终止的条件。二手房买卖合同终止有三种:协商终止、协议终止、法定终止。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终止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终止合同的原因。终止合同的原因发生时,终止权人可以终止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 (二)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后,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双方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买卖双方可约定如果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三十天买方仍未付款,则买卖双方的合同解除。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一般是指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一般指地震、台风等,在合同的履行过程当中发生此类事件,导致房屋灭失。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比如卖方不想卖房,并明确告知买方房子不卖了,则买方就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比如卖方不办理过户手续,超过半年或者一年仍未办理过户手续,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如果协商解决自然可以。你没有违约,但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房客提出异议他有优先购买权,那么你们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无效也就是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了,也不需要按照违约金支付,但要赔偿对方相关损失。现在你需要让房客书面出具自己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甚至要去法院起诉你和下家,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否则你两头都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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