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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应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但各地产假具体时间仍各有差异。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
产假一般最多可休128天,女职工享受98天基本产假,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多,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单位应当按照医疗部门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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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每个地方具体规定不一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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