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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具体看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车祸受害者赔偿划分责任,依据责任经行赔偿,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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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赔偿受害者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根据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等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赔偿。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因伤致残继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员工的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等级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应计算至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者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受害者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和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来确定。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用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的实际费用计算。交通费用应以正式票据为基础;相关凭证应与医疗地点、时间、人数和次数一致。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受害者确实需要到外地治疗,由于客观原因无法住院,受害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者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最新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9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报告如下:1。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00元;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45元;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462元;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567元。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的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残疾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抚养人生活费=被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民币/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医疗费+医疗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者误工收入(每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当地医务人员同等级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于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者伤残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受损财产的直接损失(需要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残疾为基础)。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如果协商不了,及时向法院起诉保险及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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