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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 要想破解执行难,不能单靠法院的力量,多部门联合、公民与法院积极配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难题。 一方面,法院将...
当前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行为的几种方式: 1、转移、隐匿财产。造成无履行能力的假象,逃避执行。有的夫妻假离婚,将共有财产归属于没有债务的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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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否躲避都不影响你申请强制执行,你手中的生效胜诉判决才是申请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如否执行到财产一般情形下是看被执行人名下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债券等。如你所说被告恶意转移资产一般情况下即使你申请强执,也未必能真的执行到钱款。在以上前提下我建议如下照常申请强制执行。 (1)因为强制执行申请也是有期限的,如果两年你不申请强执,可能会导致的申请强执的权利丧失,而申请后,即使最终未能执行到财产,也可以保证不会失效。 (2)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司法权威影响恶劣,所以也是目前法院重点打击的问题,被告如果拒不执行是可能坐牢的,这也给对方一个威慑。 (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列入黑名单为,在乘坐飞机、高铁、星际酒店消费等方面会受到限制,将来甚至会进入银行的信用记录,会给对方造成很大的生活不便,促使对方的主动履行。额外注意以下事项 (1)恶意转移的资产是否可以追回 (2)所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追加其配偶为被申请人希望以上建议对你有帮助
为规范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工作,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及其案件承办部门和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应当严格执行廉政纪律,不断改进司法作风,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等场所公布人民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举报受理电话和举报受理网址。 第三条在案件立案、审理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立案审查结果、诉讼保全及程序变更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四条在案件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及时将执行立案、变更与追加被执行人、执行措施实施、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终结本次执行、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恢复执行、终结执行等关键节点信息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 第五条案件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了解办案进度的,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及办案人员应当告知。 第六条人民法院案件承办部门应当在向案件当事人送达相关案件受理法律文书时,向案件当事人发送廉政监督卡。案件当事人也可以根据需要到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派出人民法庭直接领取廉政监督卡。 廉政监督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格式进行制作。 第七条案件当事人可以在案件办理期间或者案件办结之后,将填有本人意见的廉政监督卡直接寄交人民法院监察部门。
一、有生效判决和执行申请,另外带上身份证就可以去申请执行了。 二、到法院填写执行申请的表格。 三、找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也就是他的房子、地、车、银行帐号等等摘要可以变成钱的东西,把这些财产的所在地告诉法院,由法院决定怎么样执行。 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是法人或组织的,申请期为半年内,有任何一方是公民(也就是个人)的,申请期为一年以内。这个半年或一年,是从判决生效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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