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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般意义上说,死亡赔偿金属于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这种精神抚慰金以死者亲属由死亡事件所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赔偿的请...
意外死亡,死亡赔偿金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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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如果是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首先、、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需要我们自费;站在社保的角度来看,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被歹徒袭击等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对于自费药。其次。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只是原来所缴保费,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而因他人责任导致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如果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死亡赔偿金、被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2)没有住院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人生活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交通费、近亲属因处理丧事产生的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五)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六个月。 (八)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成年近亲属,计算二十年。 (十)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过错程度、损害后果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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