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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遗嘱怎么样有效性如何确认的问题的回答: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1、遗嘱不用经过公证,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就无效的。 2、房管所是在逃避自己的审查责任,这也可以理解,房管所没有能力鉴别那遗嘱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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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法院可以根据异议人的主张进行笔迹鉴定。 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为代书人,并且两个见证人都要在遗嘱上签章(签字或者盖章)。而且代数人不得为立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代书遗嘱无效
不用认定有效直接凭借遗嘱起诉确定房屋所有权就行 1、遗嘱不用经过公证,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遗嘱不公证就无效的。 2、房管所是在逃避自己的审查责任,这也可以理解,房管所没有能力鉴别那遗嘱是真实的还是你伪造的,他为了怕担责任,就找借口说遗嘱要公证,不然不给你办。这其实是一种有罪推定,你不能百分百证明遗嘱是真的,他就认为是假的。 3、去法院要求确认遗嘱效力也是个解决办法,房管所其实是把审查责任推给法院了,就算法院被你骗了,那也有法院当挡箭牌。这种确认之诉没有被告,只有诉讼请求。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一般情况下,遗嘱必须是书面的,只有在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在其他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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