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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工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暂付。 工伤认定中,从法律上讲,只够受伤性质尚未确认,工资待遇也就无法确定。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有是否...
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然后申报工伤。建议及时申报工伤,申报时效为一年,过了一年就得不到赔偿。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还需先仲裁确认事实劳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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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医疗待遇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二、停工留薪期待遇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像没有鉴定上等级的工伤这样的情况,你有两个方面的待遇可以享受。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没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三项一次性补助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关于工伤没有工资单怎么办。1、如果用人单位与职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也就是说双方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工伤待遇。 2、在处理工伤时,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并治疗终结后再申请伤残鉴定,之后再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等情况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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