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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
1、自然人犯本罪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特别严重损失的,5年以上有期徒刑。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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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保证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票据债务的履行,以承担同一内容的票据债务为目的的一种票据行为。票据保证的分类有以下几种:正式保证与略式保证;单独保证与共同保证;全部保证与部分保证。所以即使你们公司已经给票据进行了盖章证明,对方为保万一还是会叫你们公司提供一个票据保证的,另外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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