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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
自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适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解释》,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诉。部分自诉人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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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依法传唤的,法院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属于程序违法,建议上诉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正当理由,即指不可抗力的事由或事实,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难以自行克服的困难,如自然灾害、突然病重等情况。没有这类理由,当事人的其他借口均不成立。以上三条同时具备时,人民法院才能适用拘传措施。适用拘传措施,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经本院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票,直接送达被拘传人,由被拘传人签字或盖章。在拘传前,应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方可拘传其到庭。综上可知,拘传针对的对象主要是未被羁押或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还需要其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到案,此时经过申请才能采取拘传措施。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诉。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照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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