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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判人员是如何组成的?

2024-09-20
根据法律限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裁定,能够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议申述,但是不能停止裁判、裁定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要求下启动再次审判流程。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再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时限的,不得超出六个月。具体限定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述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次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足、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冲突的 (三)原裁判、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背法律限定的诉讼流程,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做法的。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再次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时限的,不得超出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流程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时限适用前款限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限适用前款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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