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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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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2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除了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之外,奖励30天产假。r《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r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r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r第十七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r第三十条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r(一)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r(二)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
法律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的请假时间是连续不间断的假期,包含双休日的时间。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0条,符合法律、法规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享受80天的奖励假期,男性享受15天的陪产假。规定假期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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