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债主有证据证明你父母是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并将财产故意处置给另一方的,造成一方无钱还债的,债务人有权主张父母对财产的处置无效,从而主张用属...
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通过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中第二十二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现实中,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对“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理解各有不同,各地法院处理也不尽相同。你所在地上海高院为此在《关于高院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若干问题的解答 (一)》中第五条作了相应的回答:“实践中,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社会常理出发,可认定为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当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出资者明确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为向双方赠与为妥。该部分出资宜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即使在婚后赠予,只要房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就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房产赠予手续及费用】房屋产权赠与;是指房屋产权人在世的时候,将房屋产权赠送给他人的行为。房屋产权人的夫妻双方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和受赠方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受赠人与赠与人的关系证明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赠与公证,然后再由双方带上述手续和房屋产权赠与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赠与过户。
一般来说婚前产生的债务视作个人债务,婚后产生债务视作共同债务,婚后借款没有用于个人花费或者经营活动,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法律上其性质认定尚有争议,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在离婚前转移、私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对该部分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给转移财产的一方;如果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财产,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该财产了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分割。 关于汽车问题,法官会因汽车是在婚前还婚后购买,是否全资支付,不是全资付款的话,首付是由谁出资,贷款谁还而做出截然不同的判决。一般婚内购买的车辆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车辆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车贷部分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这种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对方有追索权,可以起诉你行使撤销权之诉。而且,如果所欠款项为,则应由夫妻共同偿还,仍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以上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