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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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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 我是本村村民,现有父亲或母亲名下宅基地一处,因我有弟兄人,本人已结婚,需分家领过,原有宅基地已不能满足居住需求。故申请审批宅基地,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附: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
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使用权客体的范围一般以房檐滴水线为准,房屋所有权人只对房檐滴水线内的土地享有使用权。对于房屋周围的空地,如果这些空地面积和宅基地面积之和不超过该房主人依法可使用的宅基地面积的最高限额,可以作为宅基地进行使用权登记,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作为宅基地使用,超过面积多占部分,应退还集体耕种。新修房屋,一般应利用原有的宅基地、空地和荒地,尽量不占用良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外,还须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批准的面积和地理位置建房,不得少批多占、批东占西。易地建房的,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村居民取得宅基地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即申请、审批、登记。(一)申请。村民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进行讨论,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二)审批。用户按规定的用地标准,提出建房设想,向各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后,村民委员会根据村镇规划,对其用地申请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提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委会按规定按规定权限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三)登记。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宅基地使用权后,申请人应当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上述即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表的具体解答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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