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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什么,《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征用程序: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时所办理的土地征用程序分以下几个步...
(1)协调。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属于非诉讼解决争议(ADR)的一种方法。《》、《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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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操作流程征转土地操作流程:一、征地告知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面积、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发告知书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二、确认征地登记调查结果征地书面告知后,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调查结果须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签字确认。三、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标准和调查确认结果,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包括下列内容:⑴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标准、数额;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数额;(不包括拆迁安置等费用)⑷失地人员的具体安置方式;⑸其他补偿安置措施
土地利用整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时,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人员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如果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建设项目,应向土地所在地区、县级国土住宅管理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交土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住宅管理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审查提交文件,资料齐全,接受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
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1)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用地(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向国务院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申请征地审批。 (3)征地公告。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5)办理补偿、安置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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