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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有劳动关系的存在,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依据法律的规定,可以获得所在地城镇居民年平均收入的32倍的死亡赔偿金,以及依靠他抚养的人...
1,你是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赔偿对方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需要赔偿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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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先进行工伤认定,然后作工伤伤残的等级鉴定,根据工伤级别进行赔付。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雇主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着劳务雇佣关系,被雇佣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引非个人过错而受伤,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的赔偿范围限定于合理范围内,所谓合理范围即受伤者的医药费、住院费、误工费以及根据受伤情况所涉及的陪护费用。但这些费用都是需要实际发生的,即有相关票据证明的。至于精神损失费,需要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来定。 至于出院后的相关费用,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来确定。 另外,还要根据伤残等级给付赔偿金。
首先我的案件要区分是雇员人身损害纠纷还是工伤而有不同的赔偿标准。如果是人身损害纠纷,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食宿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当然以上的赔偿项目还由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比如:误工费由受伤者的个人工资收入、住院天数及受伤者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护理费由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及所在单位是否扣发工资等决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及营养费由住院的天数及省内省外住院等决定;伤残赔偿金由所受伤是否构成伤残及几级伤残以及受伤者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如何是农村户口其经常居住地是否在城镇)等因素决定。如果是工伤案件,办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工伤的时效为一年,一定要抓紧时间进行程序;第二,工伤程序复杂:如何受害职工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受害职工先要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认定在事发时受害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后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3定,之后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赔偿,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第三,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6、护理费。 7、工资福利。伤残鉴定后确定伤残等级的,除享受以上1至7项待遇外,分三种情况对待,根据你陈述的伤情,可以会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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