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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提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索赔事件后,或者承包商发现索赔机会,首先提出索赔意向,即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工程师索赔意向通知,...
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工程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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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需要做好以下事情: 1、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 2、签商好合同协议; 3、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 4、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 5、索赔事件论证要充足; 6、索赔计算方法和款额要适当。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索赔的一般程序: ①索赔方确立索赔事项; ②索赔方在规定的时效内提交索赔报告; ③被索赔方审核索赔报告; ④索赔方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⑤被索赔方批准索赔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流程处理的原则: ①以合同为依据; ②以完整、真实的索赔证据为基础; ③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及相关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相关材料。(3)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应在28天内给予答复。(4)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资料后,28天内未回复或未对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索赔已获批准。(5)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分阶段向监理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结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索赔信息和最终索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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