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索赔费用包括以下:1、人工费指列入概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单位的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在索赔费用中还...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2、由于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3、业主和工程师发布加速指令,要求承包商投入更多资源,加班赶工来完成施工项目,导致工程成本的增加。4、业主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5、由于物价上涨因素,带来了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的不断增长,导致工程成本大幅度上升引起的索赔。《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工程款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应支付的合同价款,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支付阶段的不同,工程款通常可以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量保证金。首先,预付款是指发包人在开工前应预付给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包括采购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建设临时设施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其次,进度款是指发包人在施工期间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格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一是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二是按已完工程量分期付款;三是按阶段和期间混合支付。最后,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是指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后,除质量保证金外,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量保证金和付款金额。支付竣工结算款的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和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和支付。也就是说,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工程,年末进行工程盘点,进行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和支付。也就是说,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1、索赔费用的组成。(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7)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8)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原报价单元中的利润率,作为该项索赔的利润。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索赔金额的计算方法很多,各个工程项目都可能因具体情况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方法,主要有三种。(1)总费用法。计算出索赔工程的总费用,减去原合同报价,即得索赔金额。这种计算方法简单但不尽合理,因为实际完成工程的总费用中,可能包括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如管理不善,材料浪费,效率太低等)所增加的费用,而这些费用是属于不该索赔的;另一方面,原合同价也可能因工程变更或单价合同中的工程量变化等原因而不能代表真正的工程成本。凡此种种原因,使得采用此法往往会引起争议,故一般不常用。但是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需要具体计算索赔金额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时,则也有采用此法的。这种情况下,应具体核实已开支的实际费用,取消其不合理部分,以求接近实际情况。(2)修正的总费用法。原则上与总费用法相同,计算对某些方面作出相应的修正,以使用结果更趋合理,修正的内容主要有:一是计算索赔金额的时期仅限于受事件影响的时段,而不是整个工期。二是只计算在该时期内受影响项目的费用,而不是全部工作项目的费用。三是不直接采用原合同报价,而是采用在该时期内如未受事件影响而完成该项目的合理费用。根据上述修正,可比较全理地计算出索赔事件影响,而实际增加的费用。(3)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即根据索赔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增加,按费用项目逐项进行分析、计算索赔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复杂,但能客观地反映施单位的实际损失,比较合理,易于被当事人接受,在国际工程中被广泛采用。实际费用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通常分三步:第一步,分析每个或每类索赔事件所影响的费用项目,不得有遗漏。这些费用项目通常应与合同报价中的费用项目一致。第二步,计算每个费用项目受索赔事件影响的数值,通过与合同价中的费用价值进行比较即可得到该项费用的索赔值,第三步将各费用项目的索赔值汇总,得到总费用索赔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0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4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