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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罪罚金必须交吗 罚金属于我国刑罚的附加刑,《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这两条规定,罪犯在法定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最后,许多人会问“交了罚金是不是就不用判刑了”这一问题。其实并不是这样的,通常情况下盗窃罪交了罚金,是否还会判刑要看犯罪情节而定,一般有三种情况: 1、如果是数额较大,未构成数额巨大以上的,有可能单处罚金,则不会判处刑罚。 2、还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而数额巨大或者数额特别巨大的,则一定会判处刑罚的。 二、通常盗窃罪的罚金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缴纳罚款的具体方法如下: 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款数额不多或数额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 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款数额较多,罪犯无法一次性缴纳的情况。 三是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随时追缴。对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 5、减少或免除支付。因遇到不可抗拒的灾难缴纳确有困难的,可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免除罚金。
罚款的缴纳方式是根据法院的刑事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罚款的缴纳和减免】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的财产。因不可抗拒的灾害等原因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在判决书中确定:判决指定的期限应当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至少三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因不可抗拒的灾害而难以缴纳,主要是指因火灾、洪水、地震等灾害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残疾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重病,需要支付巨额医疗费等。,而且没有财产可以执行。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的,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应当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款。《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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