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1、合同签订的期限是一年,如果你没有相反的证据,法院很难支持你短期或不定期租赁的主张。 2、即使按照一年的租期,显然违约金约定过高,不得超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解除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如果解除合同后,造成一方损失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国民法典未对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包括租赁合同违约金标准)作出过明文规定。因此,租赁合同的违约金纯属双方自行约定的范畴,法律没有规定违约金的上限。但是,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认定为“过高”),一方当事人(一般是违约方)可要求人民法院减少违约金,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222人已浏览
312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