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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 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
土地承包方的违约形式有哪些(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二)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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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方的违约形式有哪些(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二)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三)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合同的承包方有依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照本规定第8条的规定处理”。
土地承包方的违约形式有哪些(一)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承包方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二)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是指由于对土地的不合理耕作、掠夺式经营、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取土、采矿以及其他不合理使用土地的行为,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破坏耕作层等严重破坏耕种条件的情况,以一般的人力、物力难以恢复种植条件的损害。发包方一旦发现承包方有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情况的行为时,有权制止承包方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三)承包方没有依约定交纳承包费合同的承包方有依合同约定交纳承包费的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7条的规定,承包方又有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义务。第60条第2项规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农业承包合同中,对承包金额或交纳承包金的比例或者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依照本规定第8条的规定处理”。
发包方土地承包中违约情形包括: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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