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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向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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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对自住房屋进行翻建、大修; 2、职工离休、退休; 3、职工不具备任何劳动能力,已经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职工出境,在境外定居; 5、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对自住房屋进行翻建、大修; 2、职工离休、退休; 3、职工不具备任何劳动能力,已经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职工出境,在境外定居; 5、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对自住房屋进行翻建、大修; 2、职工离休、退休; 3、职工不具备任何劳动能力,已经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职工出境,在境外定居; 5、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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