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
本单位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形如下:第一,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但用人单位强制终止;第二,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条件的;第三,用人单位终止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如下: 1、约定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签劳动合同就符合此条),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也可以有同事的证言。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解除形式,是指劳动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解除,特别是对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作出了严格的限制。 (1)劳动者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③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2)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这里所说的“患病”,是职业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后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上述3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龄给予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