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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
关于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 郑拆管字【2003】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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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拆迁补偿金的截止是指一部分拆迁金留在农村集团,不分配给村集团成员的行为,但征收补偿金不能擅自截止,需要村民会议的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以下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一)本村享受过失补助金的人员和补助金标准(二)村集体经济收益的使用(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计划和建设承包计划(四)土地承包经营计划(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计划(六)宅基地使用计划(七)征收补偿费的使用、分配计划(八)以贷款、租赁或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与村民会议相关的利益相关的村民会议。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定定金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根据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核算。根据每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具体的补偿费用是不同的。
城市拆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屋价值的补偿由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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