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律师发现侦查、预审、看守所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所属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
侦查阶段,办案机关在作出拘留、、变更强制措施、延长羁押、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场所、精神病鉴定或撤销案件等与案件诉讼程序有关的事项,应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为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执业,维护的辩护权利,进一步促进公安机关规范执法,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律师在会见时违反法律、执业纪律或者本规定的,看守所民警有权提出劝阻和警告;对不听劝阻和警告的,有权终止会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本单位法制部门和办案部门。
律师会见,看守所可以监视,并对会见全过程进行监控,但不得监听,公安机关不派员在场。律师会见完毕应当与看守所办理在押犯罪嫌疑人还押交接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9人已浏览
257人已浏览
683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