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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途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吗?

2022-03-18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因此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根据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要与你协商解决;如果你不同意,单位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根据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按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公司搬迁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该制定完善的搬迁方案,方案中应该对职工的上班问题予以妥善处理和解决。你可以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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