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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
婚前首付买房离婚这样分配。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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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认定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夫妻都想要房子的时候,法院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之后由这一方给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一方个人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后按揭房应当分配给一方独自所有;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离婚后按揭房应当分配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婚后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分割具体如下: 1、婚后父母出钱付首付,房产证写夫妻双方名字,夫妻共同还按揭贷款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获得的赠予,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则属于一方获得的赠予,系个人财产,离婚后不可分割。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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