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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
1、等额本金还款法。这种还款法第一个月还款额最高,以后逐月减少,所以这种方法常被称为“递减法”。 2、等额本息还款法。这种还款法是按照贷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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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向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咨询,了解贷款资格、可贷额度,提交有关资料证明,领取并填写申请审批书,提出贷款申请。 2.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查验申请资料及购房交易的真实性,与申请人面谈,建立面谈记录,必要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的真实性。确定可贷额度、期限和利率,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若不受理的,予以说明理由,退还申请材料。 3.申请受理后,提交“中心”贷款审批小组会议审批。审批小组对申请人身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房交易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意见;准予的,提出具体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的审批意见。 4.贷款审批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准予贷款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向委托贷款银行移交相关资料,由委托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5.审批通过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抵押人)和保证人与“中心”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公积金借款、保证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并由借款人签订借款借据。 6.借款、保证合同生效后,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并开具《委托贷款资金拨付通知书》,委托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将资金划入开发商、建房单位或中介公司保证金的账户内。 7.贷款发放后,贷款科按《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办法》整理归档资料,贷款资料归档后,按规定移交档案室。
河南省近日颁布了公积金贷款新政。此次新政调整范围涉及贷款最高限额、首付款比例、住房公积金二套房等多个方面,是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以下是河南省公积金贷款新政解读。缴存6个月可贷款新政规定,在郑州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在省内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户籍在郑州市)的在职职工,住房缴存6个月以上(含6个月),在郑州市购买首套或改善性自住住房,符合省直中心贷款条件,可申请办理省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郑州地区(不再仅限于省直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户籍限制,在郑州地区购买住房都可贷款;同时,户籍所在地为郑州的职工,只要住房公积金是在省内城市缴存的,购买郑州范围内的住房,都可申请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1、申请,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3、审查/审核,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4、核准,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5、送达,告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成功,出具业务办结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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