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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9日起,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不仅提高了交强险责任的限额,还...
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申请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最多1万元,超出这个金额后医疗费用需由责任方或伤者支付,商业险的第三者险不负责垫付。另一般医院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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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9月19日起,强制保险总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增加到20万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不仅增加了交强险责任限额,还增加了机动车盗窃、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无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保险责任。如果你还不知道,你会吃亏的。
交强险最高赔付额为12.5万,第三者险那就要看你上的什么形式的险种,伤者为退休人员故没有误工费之说,营养费需要遗嘱证明,法官运用自由裁量,不会太高也就一千左右,精神损害赔偿是和伤残鉴定等级挂钩的,伤残等级分为十级,最高为一级伤残,最低为十级伤残,构成伤残的话,需要向伤者承担赔偿伤残赔偿金的义务,同时有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十级为五千元,每增加一级增加五千元伤残赔偿金,这是司法管理,并无法律法规之规定。
交强险如果被保险人有责任时,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对医疗费用最高赔偿为10000元,对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为2000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对死亡伤残最高赔偿为11000元,医疗费用最高赔偿为1000元,财产损失最高赔偿为1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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