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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
房地产剩余价值抵押有效。《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出售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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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申请人不必再进行申请,没有时效规定的。 2、执行没有结果是经常发生的情况,主要有几种情形,一是无法找到被执行人,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三是被执行人背景复杂无法执行。你说的这种情况是第一种。 3、你可以提供被执行人的住址要求法院上门执行,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派员前往执行。当然,住所中没人就没办法了。 4、一般案件执行半年后,没有结果的话,在法院内部就是执行中止处理。这种积案太多太正常了。除非当事人发现明确线索,否则法院不会再主动去执行。 5、这种执行,此案中,要靠你自己去找线索。如当事人名下或其配偶名下的房产等,如果查到,可以申请法院查封。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债权人可以参加拍卖。如果拍得房产,照样支付拍卖款,但可以将法院判决的债权抵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拍卖财产上原有的担保物权及其他优先受偿权,因拍卖而消灭,拍卖所得价款,应当优先清偿担保物权人及其他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拍卖财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不因拍卖而消灭,但该权利继续存在于拍卖财产上,对在先的担保物权或者其他优先受偿权的实现有影响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将其除去后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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