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
1、追诉标准(数额较大):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追诉标准(数额较大):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五十三条[信用证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46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