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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内部负责公司事务,外部代表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
设立董事会的过程: 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第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根据公司性质和规模确定,但必须是奇数; 召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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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程序: 1、股东提名董事候选人; 2、召开股东大会确定董事人选; 3、召开首届董事会首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 4、修改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是否需要董事会或股东股东大会的审议,取决于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由股东大会投票批准。1、子公司是指由另一家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实际控制的一定比例以上股份的公司。虽然子公司由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然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其财产和母公司的财产相互独立,对各自的债务负责。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由母公司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独立的组织机构;独立的财产,独立的损益,独立的会计;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种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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