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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不可能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但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总公司期末汇总分公司报表。 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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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独立核算财务,所有收支单独记帐,单独在当地报税。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独立核算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经营。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成立后独立核算可以开基本账户,开户需要的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证、地税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不是法人,还需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还有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5、公司公章及银行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私章)。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若是有能独立核算能力的,可以单独报税。若是具有一定数额的资金,并可以对外办理结算,独立编制计划,单独计算盈亏的企业,一般都实行独立核算。
分公司还应办理税务登记证。转让税和附加税可以独立申报,企业所得税由总部汇总申报。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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