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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合同备案工作,根据《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一步,买一套能办房产证、土地证的房子,不分新房、二手房,不限面积和价格。如果是买二手房,还要让原房主将户口迁走,自己的户口才能迁进来。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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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住的房屋需要提供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和租房合同。 2、自己的房子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3、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自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有不少厂办大集体已顺利实施改革,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国有企业尚未完成厂办大集体改革任务。随着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拉开帷幕,作为制约国企市场化进程的历史遗留问题,厂办大集体改革正再次蓄势发力:中发〔2015〕22号文明确要求继续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国企十项改革试点将厂办大集体改革列入其中;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近日表示,即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作为一个特殊的企业群体,厂办大集体普遍存在产权归属不清、管理机制不活、职工收入偏低、严重依赖主办企业、市场竞争力弱等突出问题,缺乏自主发展的能力和意识,亟须推进系统性的、切合企业实际的改革举措,以求逐步或一次性彻底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 厂办大集体改革是一项兼具政策性、复杂性、敏感性的工作,如果缺乏创新的思路、周密的策划、稳妥的实施,将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甚至可能留下改革后遗症、引发职工队伍稳定问题。
根据我国规定北京市集体合同规定标准如下: 第一条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选派代表进行集体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遵循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第五条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六条市和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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