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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义务人员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当月累计支付的工资所得收入额中扣除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特别扣除,累计特别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馀额作为预缴纳税所得额,与综合所得税率表相比,累计预缴纳税公式为:本期预扣税额=(累计预付税额×税率-速算扣除数)-预扣税额。其中累计预缴纳应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所得-累计基本扣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我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首次从法律上明确将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此外,新法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人分开居住的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常回家看看正式写进了法律,如果子女不常回家看老人,应属于违法行为。”更不用说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形了。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要承担给付赡养费的民事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
速算扣除是简便计算的一个方法。月计税收入6000元,应纳税计算---3500-是零税1500-是45元个税,税率是3%。1000-是100元个税。税率是10%。个税合计145元。简便计算,=2500(计税收入)最高适应税率10%,2500*10%-105(速算扣除数)==145元。其中的速算扣除数,是3%税率按10%计算个税之后,再减掉多计算的金额。1500*3%是应交的个税45元,这个1500按10%计算是150,这里多算了105,把它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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