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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办理结婚登记,1994年后的习俗婚礼,可以视为未婚。 2、没有结婚,就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 3、房产是小张父亲购买的,可以视为小张父...
领结婚证到哪里都没问题,只要合符要求,你们就是不到两人户口所在地的地方领结婚证都不会影响什么。户口能迁到一起当然好,一家人吧!如果不方便,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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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非婚姻关系,即恋爱同居关系。因此,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可以随时自由地与谁结婚,不会因为是否办过酒席或举行过婚礼仪式而认定具有法律意义的婚姻关系。 彩礼返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未结婚; 2.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彩礼必须基于当地习俗,具有结婚目的的财产,不具有这些特点的彩礼不需要返还。
申请人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内容。已婚者需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从已婚改为未婚,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进行更正。若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时,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可以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时,只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 根据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其他原因导致户口变动时,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涉外结婚怎样补领离婚证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且维持该状况。 2、遗失或者损毁婚姻登记证件(如果是毁损、不一致或缺失的需提交原件)。 3、当事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体如下: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带首页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香港、澳门、澳门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3)出国人员、华侨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 (4)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离婚/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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