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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
超过合同期限,不给办理房产证,可先找房地产商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买受人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并要求赔偿违约金,起诉后法院做出了开发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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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没有按时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咨询逾期办证的原因并进行催告沟通,逾期办证届满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怎么维权? 因为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按照合同规定,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购房者可通过以下两种办法维权: 第一,可以先和开发商约谈,在签订承诺书并取得房产证后,向法院申请撤销承诺书效力,然后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第二,可先以个人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处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再由法院对双方进行调解。有律师建议,因为每个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不同,开发商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不同,因此不建议集体申诉。 相关法律知识链接: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其中包括起诉到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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