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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点 二者鉴定的核心是一致的,都是围绕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责任程度进...
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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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流程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3、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组,按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以及专业知识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向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事实、具体请求和理由。第二,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纠纷。三、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纠纷处理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有关条例的,应当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符合有关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五、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日至7日内交省医学会再次鉴定。此外,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和答辩。提交的鉴定材料必须合法、真实、打印或用钢笔书写。
医疗事故鉴定的方通过协商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双方可以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到达医学会后,需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愿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与对方协商的书面材料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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