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
在这种情况下,工伤员工在接受治疗和暂停工作休息期间,将享有全勤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由于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工资福利待遇的方式各不相同,因此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向劳动部门投诉,没签合同可向申请仲裁,可支付你双倍工资的。详询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在一家饭店打工,但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还需要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在饭店工作的证据,例如工服、工牌、押金条等。 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程序,通常能够更快地解决问题。但如果与饭店就工资数额存在争议且无法协商,则需要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申诉。如果确凿的证据证明饭店欠自己工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人已浏览
34人已浏览
31人已浏览
5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