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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定金,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
我于2013年5月底付1万元购房卡1张。2013年6月底房商开盘房价楼层房号已定,售楼部口头承诺于2014年12月30日交房最迟不超过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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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己违约的,不能要回定金。 这里也会涉及很多原因,我们以买房为例: 现在买房大多都是通过首付+按揭的方式,实践中,不乏会出现购房者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不能买房: 签合同交定金之后,购房者反悔不卖房; 购房者没有办下来贷款手续,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2、属于对方违约的,可以要回定金。 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属于商家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确定对方违约,最基本的依据就是所签订的合同。
在以下情形中可以退购房定金: 1、开发商没有取得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开发商逾期交付; 3、房屋质量不合格等。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下列情况中的房屋买卖定金,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1、如因开发商原因致双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开发商将约定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等,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如因购房者原因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双方未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例如购房者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等,购房者将损失定金; 3、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经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双方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交纳的定金; 4、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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