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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4-12-02
如今,许多劳动者都感到困惑,补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只要补签的劳动合同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如果公司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合同应该明确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虽然公司可能会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这种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与单位进行协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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