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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房或翻修老房子都需要审批 根据新政策规定,新建房以及翻修老房子都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准,只有审核通过方可动工建设,总体来说比之前麻烦一点...
现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翻建是需要申请的。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建房的面积、高度等都是有一定标准的,盖房子的时候必须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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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的部分应支付耕地补偿费。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通知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面积面积,按以下情况登记:1、1982年村住房管理规定,农村住房占用宅基地,在村住房用地管理规定实施后未扩大土地面积,可以根据现有的实际使用面积进行登记。2、1982年《村建设用地管理条例》实施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农村村民占用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部分,可以按实际使用面积登记。3、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村村民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的,按实际批准面积登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可以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的记事栏中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未来房屋建设或者现有房屋拆迁、重建、重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按照当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登记。4、如果有证据证明村民的宅基地面积超过标准,村民占用的大部分面积是非法占用土地。村委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措施。有条件返还的,可以要求其返还,或者村委会征收超占部分面积的有偿使用费,也可以在土地登记簿和土地权利证书的记事栏中注明超过标准的面积。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建时,应当按照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超过部分应当退还集体。《村镇住房管理条例》第九条省人民政府根据山区、丘陵、平原、牧区、城市效力、集镇、县人民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限额,结合当地人均耕地、家庭副业、民族习俗、计划生育
建造3层及以上楼房已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为例,该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农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条件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并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首先村民在建筑房屋前应先向村集体组织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然后向当地镇(街道)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建设的报批手续,才能进行施工建设。房屋建成后村民应当向规划建设办申请房屋竣工验收,取得规划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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