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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承租人同意就可以引进户口,你也可以咨询派出所.满意请评价。...
承租人依法变更,变更后的承租人为新的公房承租人。在第二种情形中,有些变更不符合规定,侵犯了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的利益,被侵权的其他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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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权房更改户主可以由同住人协商后选出一新的承租人,到出租人那里办理,还需要到房屋管理局登记使用权过户。公房类的使用权房,户口为同住人为准。如果承租人死亡,同住人仅承租人一人,只能由承租人同户口直系亲人继承。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可以双方签订协议,进行补偿。 2、《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我的舅舅63岁,一直未婚,自己找了了外地打工的35岁单身男子陪伴了他有10年左右,现在他身患结肠癌晚期,欲把房产和10万存款都留给那个男子。这个房子是姥姥姥爷留下的,属于租赁公房,没有办理土地证。但承租名字是舅舅的,因为他未婚一直和老人住在一起,老人去世后舅舅已单独住了30多年,而且面临拆迁。他的四个姐姐哥哥对此提出疑问,认为他无权单独处置老人留下的祖产,不应该把祖产全部给了外人,要求继承自己的一份。请问,他的哥姐现在有没有权利主张权益在拆迁前舅舅可以变更承租权给陪伴他的那个人吗据说遗嘱变更承租权无效,而且,承租人死亡出租人(公家)可以收回房子。那么,舅舅可以把承租权变更给谁,亲属,还是外人当房子面临拆迁时,他的哥姐可以要求自己的权利吗如何要求。
承租权转让就是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承租人,直接向出租人继续履行该房屋租赁合同,这个第三人就叫作承租权的受让人。承租人首先要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然后和受让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最后由承租人和受让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变更承租人,由受让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原租赁合同进行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那么还要到同一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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