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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认定1.1工伤范围有哪些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2视同工伤范围有哪些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1.3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1.4怎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答::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这是不合理的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认定为工伤十级的,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有:1、实际发生的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按用人单位出差伙食标准70%计算;3、一次性补偿金2万元;4、辅助器具费用。除此之外就没有其它补偿了。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而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标准支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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