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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原因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违反了诚信原则;一方违约;以及其他原因。合同纠纷的特点:原因多样、解决方案多样、主体具体等。...
产生经济纠纷的原因很多,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结合我国经济活动的情况,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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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由建设工程质量引起的纠纷;第二,由承包商拖欠工程资金引起的纠纷;第三,附属人和附属人之间存在工程债务或管理费用纠纷;第四,供应商拖欠。雇员工资的纠纷。以下对各种类型的纠纷进行分析:1、关于第一个纠纷,根据《说明》第25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质量发生纠纷,承包人可以向双重承包人、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提起诉讼,该规定与《意见》第43条的规定内容一致。因此,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应以发包人为原告,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在挂靠中就是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做为共同被告。2、关于第二次纠纷,发包人是债务人,受益人是名义债权人,受益人是实际债权人。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挂靠人不能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只能由被挂靠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但《解释》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理,赋予挂靠人为原告,可以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诉讼。3、关于第三种纠纷,在排除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以外,应根据合同相对性来处理,即诉讼主体是挂靠双方。如果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导致被挂靠人拖欠挂靠人工程款的,按《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挂靠人为原告,发包人.被挂靠人为被告。但后两者并不是共同被告,挂靠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起诉,也可以选择两者都为被告。
发生合同纠纷的原因:主观成因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买卖合同中,买方与卖方签了购销钢材的合同之后,合同所确定的钢材价格上涨,卖方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损失一大笔钱,于是,卖方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遂起纠纷。再如,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中,技术转让方已经与另一方签订了独家许可合同。但见另外一方又欲高价受让此技术,转让方则又将此技术许可给另外一方使用。独家受许可方获知后、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双方之纠纷因此而起。可见,主观点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纯粹主观上的原因是少见的,主观上原因背后往往存在着客观原因。客观成因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除了即时清结的之外,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不得已而为之的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化而引起纠纷的原因。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诸如履行地点不明确,质量规格不明确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仲裁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具有以下特征:(一)旅游纠纷内容复杂。旅游活动涉及面很广,旅游市场庞大,不仅涉及直接为旅游者提供六大要素(食、住、行、游、购、娱)的综合性服务行为,还跨越了不同的行业与领域。旅游活动涉及错综复杂的关系,由此产生的旅游纠纷自然也就多种多样。(二)旅游纠纷主体多元。有的法律纠纷的主体比较单一,而旅游纠纷的主体则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既可发生在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如旅游饭店、旅游景点、旅游交通、旅游纪念品商店等)之间,也可发生在旅游经营者之间,还会发生在旅游者或旅游经营者与相关部门之间。(三)旅游纠纷中心突出。旅游纠纷是关于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权益的争议,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旅游经营者因接受服务或提供服务、因购买商品或提供商品而依法享有权利和利益,纠纷的发生或是由于一方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或是双方之间就有关权益问题的不同认识而发生争执。(四)旅游纠纷性质明确。旅游纠纷发生在平等的旅游活动主体之间,多为人身、财产关系的争议,具有民事纠纷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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