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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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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名字就算是被拆迁人,没有名字就不算是被拆迁人。 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协议子女一般不属于被拆迁人。如果被拆迁的房屋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该子女为被拆迁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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