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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感情不和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之一,但双方离婚不受分居满2年限制,任意一方可起诉离婚;2、孩子抚养,协商不成,一般法院按以下处...
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离婚,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你和你老公因为感情不和无法继续生活,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你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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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一方住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2、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3、如果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两地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到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若一方不愿意离婚的,想离婚的一方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赔偿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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